12年前的2002年,
13歲的我認識15歲的他,因為他的幽默健談,我們將近 每晚都“煲電話粥”。
我還記得我們兩個都因為電話費太貴被家人痛罵。
2003年他念早上班,我還在下午班,我們還是無所不談 的朋友。
10年前的2004年,
我們的關係越來越曖昧,每天一起搭地鐵再一起步行去上學 ,那一份單純很美好。
我們經歷了手寫情信,用著當代堪稱手提一哥3310互發 簡訊的年代。
那時短訊文字限度讓每一封sms顯得更有意義。
我們親密得讓身邊的同學朋友都以為我們在一起,但他依然 沒有向我表白。
直到9月28日(農曆八月十五)的中秋節,他很公式化地 問我說可不可以當他的女朋友。
當年的一句答應就展開了我 們的愛情長跑。
這9年,因為我的壞脾氣和任性,曾經數次任意地向他提出 分手。
每一次他總是耐心地哄我回到他的身邊,不曾放棄我們之間 的感情。
2010年的年頭,我們經常吵架,我再次說分手時,他不 再挽留了。
他消失在我生活裡足足7個月,我才發現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已經不能讓任何人取代。
他消失得無影無踪,我試著從他的朋友口中打探他的消息, 承擔了一些我該負的後果。
同時,想要謝謝他的某些朋友在那段時間對我的精神喊話, 讓我堅持下去。
分開7個月後,我們再次見面,我們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一 切彷彿從零開始。
我要他幫我完成一個心願,我們去了第一趟只屬於我們兩個 人的旅行。
我還記得相隔7個月後再次緊緊相擁的感覺有多麼的強烈。
最後我們再次走回在一起,自從那一次分開後,
因為曾經的失去,讓我們更懂得珍惜對方,就這樣我們走過 了第9個年頭。
12年後(2014年2月14日 — 農曆正月十五)的中西情人節,
他捧著鑽戒單膝跪下向我許了要守護一輩子的諾言,
我的一句“願意”相信了他就是我的幸福,
我們認定對方就是彼此的未來。
凡事有例外,愛情也會有奇蹟。
感謝緣分讓我們在年少輕狂時相遇,
有機會一起經歷時代的變遷,面對歲月的考驗,避免了俗稱 的尋尋覓覓,
雖然這段路程逃不開重重難關,慶幸的是我們依然牽著手走 向我們的第一個里程碑。
"people who are meant to be together, will always find their way i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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